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社保制度,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兰州新区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让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实质性下降,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何降费率,具体措施往下看
自5月1日起,兰州新区统一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同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2019年保持不变,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并不影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5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0.7%,个人缴费0.3%)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自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0.2%-1.9%)的基础上下调20%。
近年来,兰州新区先后多次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为企业减负效果显著。初步测算,此次降费仅养老保险费每年为新区792户参保企业减轻负担约两千多万元。
兰州新区新媒体记者 张鹏翔